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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
第一节 收入
(四)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
销售退回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这时处理比较简单,只要将已计入“发出商品”等账户的商品成本转回“库存商品”账户;如企业确认收入后,又发生销售退回的,不论是当年销售的,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除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一般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如该项销售已经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在退回当月一并调整;企业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应同时用红字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的“销项税额”专栏。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例题·分录题】甲公司2012年3月20日销售A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350 000元,增值税税额是59 5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182 000元。A商品于2012年3月20日发出,购货方于3月27日付款,甲公司对该项销售确认了销售收入。2012年9月15日,该商品质量出现严重问题,购货方将该批商品全部退回给甲公司。甲公司同意退货,于退货当日支付了退货款,并按规定向购货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正确答案】
(1)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409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9 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2 000
贷:库存商品 182 000
(2)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409 500
贷:应收账款 409 500
(3)销售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3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9 500
贷:银行存款 409 500
借:库存商品 182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82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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