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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所有者权益
第一节 所有者权益概述
一、所有者权益的概念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企业的权益包括所有者权益和债权人权益两部分,投资者和债权人都是企业资产的提供者,它们对企业的资产都有相应的要求权,所有者对企业的要求权形成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形成企业负债。但是所有者权益和负债又有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的所有者可以凭借对企业的所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而债权人往往无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2.企业的所有者根据出资额的比例,可以以股利或利润的形式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而债权人不能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只能按规定的条件得到偿付并获得利息收入。
3.对于所有者来说,在企业持续经营的情况下,除按法律程序减资外,一般不能提前撤回投资。而负债一般都有规定的偿还期限,因此,债权人可以到期收回本金和利息。
4.当企业进行清算时,资产在支付了破产、清算费用后将优先用于偿还负债,如有剩余资产,才能在投资者之间按出资比例等进行分配。因此,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优先于所有者权益。
二、所有者权益的构成
内容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其中,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又统称为留存收益。
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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