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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第十一章第一节应收账款二

2014-11-13 09:05 来源:财考网 

2014年下半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网校为了帮助参加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整理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第十一章 应收及预付款项

第一节 应收账款

二、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

“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应收账款的收回及确认的坏账损失,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如果期末余额在贷方,则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1.应收账款的发生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向对方收取款项时,应根据应收的款项借记“应收账款”科目,同时按照应确认收入的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照应缴纳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例题】甲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货款300 000元,增值税额51 000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6 000元,已办理托收手续。甲公司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正确答案】

借:应收账款 357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000银

    行存款 6 000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也应计入应收账款,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2.应收账款的收回

企业收回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减少,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例题】承【上例】甲公司接到银行的收款通知,上述应收乙公司的款项已经入账,甲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正确答案】

借:银行存款 357 0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357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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