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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第九章第二节银行存款一

2014-11-11 09:12 来源:财考网 

2014年下半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网校为了帮助参加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整理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第九章 货币资金

第二节 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是企业货币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银行存款概述与银行结算账户

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由企业出纳人员专职办理。企业的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各种银行结算凭证和其他有关原始凭证。

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

一个企业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结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实行开户许可证制度,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合法的开户许可证办理。

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不得出租、出借账户;

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开立存款和贷款账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账户种类
是否可以办理现金缴存
是否可以办理现金支取
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
专用存款账户
不同账户规定不同
不同账户规定不同
临时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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