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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北京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税法的分类

2015-10-20 15:53 来源:财考网 

  为了帮助参加北京会计从业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财考网整理了北京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资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1)税收实体法——确定税种立法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税收程序法——不针对某一具体税种,而针对税务管理程序。

例如《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和外国税法。

(1)国内税法是指一国在其税收管辖权范围内,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国际税法是指国家间形成的税收制度,主要包括双边或多边国家间的税收协定、条约和国际惯例等。

(3)外国税法是指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收制度。

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1)税收法律(狭义的税法)——××法

(2)税收行政法规——××条例,××暂行条例

(3)税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制定

【多选题】根据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为( )。

A.税收行政法规

B.税收实体法

C.税收程序法

D.国际税法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不同,可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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