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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五章第一节会计职业道德概述四

2014-08-20 09:02 来源:财考网 

2014年下半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工作已经开始,网校为了帮助参加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整理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节 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二)区别

1.性质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通过国家机器强制执行,具有很强的他律性;

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靠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具有很强的自律性。

2.作用范围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具有较强的客观性;

会计职业道德则不仅要求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要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具有较强的主观性。

3.表现形式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是通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立法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制定、颁布和修改的,其表现形式是具体的、明确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条例。

会计职业道德出自于会计人员的职业生活和职业实践,日积月累,约定俗成。其表现形式既有明确的成文规定,也有不成文的规范,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信念之中。

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会计职业道德既有国家法律的要求,又需要会计人员的自觉遵守。

相关信息: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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