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喜欢的开始:
2018年银行从业考试辅导
您的位置:橙课 > 会计从业 > 复习指导 > 正文

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四章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

2014-08-14 09:06 来源:财考网 

2014年下半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工作已经开始,网校为了帮助参加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整理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指政府在国库或国库指定的代理银行开设账户,集中收纳和支付所有的财政性资金。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一)概念: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指以财政国库存款账户为核心的各类财政性资金账户的集合,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支付、存储及资金清算活动均在该账户体系进行。

(二)构成

我国财政国库账户设置为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特设专户五类账户的集合,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账户

开户银行

适用范围

国库单一账户 中国人民银行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活动,并与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还包括特设专户)
预算外资金专户 商业银行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用于预算外资金的日常收支清算。
零余额账户 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 商业银行 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在国库会计中使用。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商业银行 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小案例)
特设专户 商业银行 用于记录核算预算单位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相关信息: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汇总

编辑推荐:
基金从业、证券从业、期货从业、银行职业辅导
辅导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书
  • 名师编写
  • 权威专业
  • 针对性强
  • 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
  • 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
  • 梦想成真
设为首页 | 关于橙课 | 相关资质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投诉建议 | 诚聘英才 | 代理加盟 | 联系我们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3422号   京ICP证080339号   京ICP证10027065号-2
Copyright © 2007 - 2020 ck100.com Inc. 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橙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