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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四章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七

2014-08-04 18:03 来源:财考网 

2014年下半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工作已经开始,网校为了帮助参加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整理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国家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一)预算收入

1.按来源划分

(1)税收收入;

(2)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

(3)专项收入;

(4)其他收入(罚没收入、公产收入、杂项收入等)。

2.按分享程度划分

(1)中央预算收入;

(2)地方预算收入;

(3)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二)预算支出

1.按内容(支出方向)划分

(1)经济建设支出;

(2)科、教、文、卫、体等事业发展支出;

(3)国家管理费用支出;

(4)国防支出;

(5)各项补贴支出;

(6)其他支出。

相关信息: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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