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喜欢的开始:
2018年银行从业考试辅导
您的位置:橙课 > 会计从业 > 复习指导 > 正文

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三节税收征管十一

2014-07-25 08:51 来源:财考网 

2014年下半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工作已经开始,网校为了帮助参加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整理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三节 税收征管

三、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申报期限内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报的一种法定手续。

【注意】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无论本期有无应纳、应缴税款,都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一)直接申报

即上门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是目前最主要的申报方式。

(二)邮寄申报

邮寄申报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证,以寄出地的邮政局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三)数据电文申报(电子申报)

经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进行申报。

纳税人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纸质)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四)简易申报

只针对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

(五)其他

1.简并征期——只针对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

2.委托代理申报

【例题•判断题】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内可以不办理纳税申报。(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例题•单选题】邮寄申报纳税的申报日期是( )。

A.填表日期

B.寄出地邮戳日期

C.收邮地邮戳日期

D.税务机关收到日期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局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相关信息: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汇总

编辑推荐:
基金从业、证券从业、期货从业、银行职业辅导
辅导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书
  • 名师编写
  • 权威专业
  • 针对性强
  • 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
  • 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
  • 梦想成真
设为首页 | 关于橙课 | 相关资质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投诉建议 | 诚聘英才 | 代理加盟 | 联系我们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3422号   京ICP证080339号   京ICP证10027065号-2
Copyright © 2007 - 2020 ck100.com Inc. 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橙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