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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二节主要税种六

2014-07-04 08:48 来源:财考网 

2014年下半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工作已经开始,网校为了帮助参加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整理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二节 主要税种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收入就发生纳税义务,结合会计基础权责发生制去理解。

(1)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并 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 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 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传播、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 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 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2.纳税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申报纳税:自XXX之日起15日内。

3.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向其 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构申报纳税。

(2)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货物——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例题•单选题】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不包括( )。

A.1日

B.7日

C.1个月

D.1个季度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例题•单选题】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 )内缴纳税款。

A.3日

B.7日

C.10日

D.15日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例题•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说法正确的为( )。

A.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B.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C.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D.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相关信息: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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