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简介 | 考试级别 | 报名条件 | 考试科目 | 报名流程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场设置 | 考试大纲 | 成绩管理 |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级别代码是2。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
2016年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全部采用客观题。具体如下: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经济法基础》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政策参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手续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一般报名流程为: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现场缴费→报名成功
具体以当地会计管理机构规定为准!
2016年初级职称考试报名于2015年11月1日-11月30日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
2016年度全国初级资格考试于2016年5月14日至18日举行,共10个批次。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5月14日至18日
(共5天、10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考场原则上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考生比较集中,考场安排困难,确需在县设置初级资格考场的,须经省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批准,并报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备案。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要严格执行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和纪律,切实做好试卷的命题、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要严肃考场纪律。考试工作人员要坚决执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财政部将对考试考务工作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财考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