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5〕43号)和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江门市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财会〔2015〕11号)的精神,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于2016年5月14日至18日举行,我省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我区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考试报名条件、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时间、考试费收取标准等详见附件。现将我区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我区考生请务必通过“广东省”这一端口进行报名,不能通过“广东省直”端口报名),并请于考试开始前10日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时间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至30日。
三、现场审核时间
2015年11月18日至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四、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应提交的资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审核时应提交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份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免冠标准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必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
五、现场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开平市财政局会计股:开平市东兴大道人民东路5号第二幢;咨询电话:0750-2277311、0750-2209210。
开平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