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及办理报考资格审核事项的通知
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公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9号)文件精神,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参加我市 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初级全科合格的考生请按以下要求办理报考资格审核手续:
一、报考资格审核需提交的资料
(一)身份证件原件
资格审核时需提交考生身份证、军官证等证件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另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
(二)学历(学位)证书
需提交考生本人的高中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三)2016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全科合格考生信息表的信息作为考生历史档案,不能更改。未打印或丢失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可在7月1日-7月5日登陆天津会计网站打印。
(四)考生照片
初级全科合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应提交1.5寸(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自行修剪照片白边),背景为红色(或者蓝色、白色)。
二、报考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6年7月4日-7月5日(9:00-11:30,14:00-16:30)携带上述资料到报名点(见报名信息表右侧第一栏)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考生如需查询考试不合格科目考试成绩单的,请在6月27日-7月1日将本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要查询的考试科目名称)发到cj23131970@126.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2016初级成绩单查询和姓名,我们将在24小时内将成绩单截图回复到考生邮箱。
三、其他事项
初级全科或单科合格考生可抵免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市财政局将集中登记确认2016年度继续教育记录,考生可于2016年8月初登陆www.tjkj.gov.cn网站,点击“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从业信息查询”查询相应继续教育记录,不再需要到现场办理确认。
我们收到人事部发来的初级全科合格证书后将及时制证,具体领取合格证书时间请考生关注本网站通知。
天津市会计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