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数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按照《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5) 1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应在2016年6月8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媒体公布。另外,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通知(人社厅发〔2016) 79号),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
现将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数据(光盘)发送给你们,请认真核对成绩数据,于6月8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布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公布准备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考务处联系。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