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5年度会计初级、中级等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申请人:
经省厅核准,请以下人员按照通知名单持本人身份证(代办理人员须持本人及代办人员有效证件)于每周二、四(上午9:00-11:00,下午1:30-4:3 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楼领取证书。(地址:解放路5909,解放路正突桥南首东侧,可乘坐107、128至人力资源产业园站下。)
备注:考生来按规定时问缴教材的,具体领取证书时间待本网站通知。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