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职改〔2016〕54号关于公布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市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市财政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人劳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217号)精神,现将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市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合格人员
我市游琳香等636人成绩合格,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布。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