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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的概念和分类
类型 |
解释 |
说明 |
举例 |
付款请求权 |
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 |
第一顺序权利 |
AB之间签买卖合同,A向B开具商业汇票,付款人是A的开户银行。该银行同时也是承兑人。收款人B将票据背书给C,C是最后的被背书人,即持票人。持票人C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银行提示承兑,如果付款银行接受承兑,则付款银行就是票据上的主债务人;持票人C到期就可以向付款银行行使付款请求权。 |
票据追索权 |
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 |
第二顺序权利。 |
如果票据形式要件不符合规定,则付款银行会拒绝付款,此时持票人C可以向前手A、B行使追索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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