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备战201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财考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了解)——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二)法律关系的要素(掌握)
三要素
|
解释
|
注意
|
||||||||
1.主体
|
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
(1)任何法律关系最少要有两个主体;
(2)我国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①公民(自然人)——最常见的法律关系主体,包括个体户、农户、合伙人等由公民组成的特定主体;②机构和组织(法人);③国家(特定主体);④外国人及外国社会组织 |
||||||||
2.内容
|
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
(1)法律权利和义务是密切联系不可分离的。
(2)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
||||||||
3.客体
|
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
(1)能够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东西应当具备的特征是:能为人类所控制并对人类有价值。法律关系客体的具体内容在不断发生着演变。
(2)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四类:
|
推荐阅读:2014年初会培训课程 初级会计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