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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基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2014-11-26 15:33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为了方便备战2015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财考网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销项税额 销售额 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不属于价外费用项目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指受托方)
(3)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
(4)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5)“代办”保险收的保险费,“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理解】凡合理的代收款项,确非企业收入,则不作为价外费用
【注意】价外费用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价税分离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或(1+13%)
【注意】默认含税销售额:(1)零售价;(2)价外费用;(3)普通发票
组成计税价格 视同销售 (1)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1+成本利润率)
(2)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注意】先找本单位同期同类产品平均售价,没有,找其他单位,还没有,组价(考试中注意审题切勿直接组价
进口 (1)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2)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特殊 包装物押金与包装物租金 租金一律作为价外费用
押金区分一般包装物、啤酒黄酒、白酒其他酒
折扣销售、销售折让与销售退回 区分折扣发生的时点
以旧换新 除金银首饰外不扣减旧货收购价格
以物易物 双方都作购销处理
进项税额 准予抵扣 凭票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注意】购入自用的“两车一艇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计算抵扣 购进免税农产品【注意】此考点可与烟叶税结合
不得抵扣 (1)“外购”货物用于内部消费;(2)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3)上述项目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4)抵扣凭证不符合规定;(5)按简易办法征收;(6)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销售额超过小规模标准未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7)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注意】(1)(2)为考核重点
留抵税额 一般 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可在下一期继续抵扣
特殊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截止到本地区试点实施日之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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