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大家有方向有重点的进行备考,财考网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六章预习知识点城建税计税依据,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点:城建税计税依据
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缴”的“三税”税额。
2.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提示】纳税人因违反“三税”的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以上就是财考网整理的《经济法基础》第六章的复习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备考需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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