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大家有方向有重点的进行备考,财考网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六章预习知识点资源税计税依据,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点:资源税计税依据
(一)销售额
1.一般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同增值税。
2.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将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煤炭销售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
【提示1】洗选煤销售额包括洗选副产品的销售额,不包括洗选煤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等运输费用
【提示2】纳税人同时以自采未税原煤和外购已税原煤加工洗选煤的,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按上述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
3.稀土、钨、钼应税产品包括原矿和精矿。
(1)纳税人开采并销售原矿的,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2)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矿加工为精矿销售的,按“精矿”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以上就是财考网整理的《经济法基础》第六章的复习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备考需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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