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大家有方向有重点的进行备考,财考网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预习知识点税收减免,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点:税收免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退休工资;
8.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在中国居住不满90日的非居民纳税人境内所得境外支付免税,有协议的延长到180日;
11.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每年不超过两次)
12.“三险一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13.拆迁补偿款。
以上就是财考网整理的《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的复习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备考需趁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