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大家有方向有重点的进行备考,财考网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预习知识点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点: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征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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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依据和费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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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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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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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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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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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3500(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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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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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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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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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一个月工资单独计算(找税率、定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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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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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注意】业主工资不得全额扣除 |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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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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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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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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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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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注意】修缮费的扣除及判断是否超过4000的基数问题 |
20%比例税率(个人出租住房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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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次纳税特殊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实行超额累进加征;稿酬所得减征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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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劳务报酬所得超额累进加征:(略) 稿酬所得减征: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 |
稿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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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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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租赁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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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转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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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全额-原值及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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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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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收入总额计税,不扣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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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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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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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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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扣除: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全额扣除:红十字、农村义务教育、青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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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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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与税收优惠政策的结合(国债、股票、储蓄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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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财考网整理的《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的复习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备考需趁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