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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偶然所得及其他所得

2016-07-19 10:19 来源:财考网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大家有方向有重点的进行备考,财考网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预习知识点偶然所得及其他所得,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点:偶然所得及其他所得

应纳税额计算

(1)计税方法:按次计征

(2)税率:20%

(3)计税依据: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减任何费用。

(4)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5)税收优惠政策

①“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税;

③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④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800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财考网整理的《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的复习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备考需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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