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喜欢的开始:
2018年银行从业考试辅导
您的位置:橙课 > 初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正文

2017初级《经济法基础》预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2016-07-19 09:44 来源:财考网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大家有方向有重点的进行备考,财考网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预习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1.三项经费

经费名称 扣除标准 特殊规定
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  
职工教育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注意】三项经费中只有职工教育经费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

2.社会保险费

保险名称 扣除规定
“五险一金” 准予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
规定范围内准予扣除
企业财产保险 准予扣除
特殊工种人身安全保险 准予扣除
其他商业保险 不得扣除

3.利息费用

借款方 出借方 扣除标准
非金融企业 金融企业 准予扣除
非金融企业 非金融企业 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部分准予扣除

【注意】准予扣除的借款费用和借款利息不包括资本化部分 。

4.公益性捐赠

“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 的部分,准予扣除。

【注意】计算基数为年度利润总额而非销售(营业收入),非公益性捐赠一律不得扣除。

5.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6.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链接】“职工教育经费”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7.其他准予扣除项目

(1)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按规定提取时准予扣除,但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2)租赁费

①经营租赁: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②融资租赁:计提折旧扣除

(3)劳动保护费

(4)资产损失

企业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5)汇兑损失

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6)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以上就是财考网整理的《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的复习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备考需趁早>>

编辑推荐:
基金从业、证券从业、期货从业、银行职业辅导
辅导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书
  • 名师编写
  • 权威专业
  • 针对性强
  • 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
  • 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
  • 梦想成真
设为首页 | 关于橙课 | 相关资质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投诉建议 | 诚聘英才 | 代理加盟 | 联系我们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3422号   京ICP证080339号   京ICP证10027065号-2
Copyright © 2007 - 2020 ck100.com Inc. 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橙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