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大家有方向有重点的进行备考,财考网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三章预习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方式
1.核准开立:“开户许可证”
符合开立核准类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将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相关的证明文件和银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经其核准后办理开户手续。(2个工作日审核)
(1)基本存款账户
(2)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
(3)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和人民币结算账户(QFII专用存款账户)
2.备案类
符合开立备案类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1)一般存款账户
(2)其他专用存款账户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3.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以上就是财考网整理的《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的复习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备考需趁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