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大家有方向有重点的进行备考,财考网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三章预习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本存款账户
1.开户资格(2016年调整)——12项,除个人以外
【注意1】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有关边防、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注意2】外地“常设”机构。
【注意3】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2.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正本”或批文或证明或登记证书,如有税务登记证也出具“正本”。
3.使用规定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以上就是财考网整理的《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的复习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备考需趁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