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大家有方向有重点的进行备考,财考网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二章预习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本养老保险
1.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3)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来源
用人单位缴费+个人缴费+政府补贴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
(1)年龄条件
性别 | 一般 | 干部 | 特殊工种 | 非因工病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男 | 60 | - | 55 | 50 |
女 | 50 | 55 | 45 | 45 |
(2)缴费条件:累计缴费满15年
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退休至死亡期间每月取得职工基本养老金。
(2)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
(3)病残津贴
【提示】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因工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死亡的,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同时符合,选择其一)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因工导致的,可以领取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以上就是财考网整理的《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的复习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备考需趁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