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喜欢的开始:
2018年银行从业考试辅导
您的位置:橙课 > 初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正文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2016-07-14 09:58 来源:财考网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大家有方向有重点的进行备考,财考网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预习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平等主体间:仲裁、民事诉讼

非平等主体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平等主体经济纠纷:

1.或裁或审原则。

2.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法院行使管辖权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

(2)仲裁协议无效

(3)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

(二)不平等主体行政纠纷:

1.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由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方提出申请。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选择

(1)一般:选择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时可再诉讼

(2)特殊:必经复议,只有对复议结果不服才能起诉

(3)极特殊:只能复议

以上就是财考网整理的《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的复习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备考需趁早>>

编辑推荐:
基金从业、证券从业、期货从业、银行职业辅导
辅导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书
  • 名师编写
  • 权威专业
  • 针对性强
  • 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
  • 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
  • 梦想成真
设为首页 | 关于橙课 | 相关资质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投诉建议 | 诚聘英才 | 代理加盟 | 联系我们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3422号   京ICP证080339号   京ICP证10027065号-2
Copyright © 2007 - 2020 ck100.com Inc. 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橙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