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的核算:
1、只确认销项税,不确认收入:
产品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例如自营建造建筑物领用本单位产品,销项税=售价(计税价格)*税率
2、既确认销项税,又确认收入:
产品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转移,例如发放集体福利或用于个人消费、分配给股东或者捐赠。
【视同销售】:将自产货物用于增值税非应税项目、发放集体福利或用于个人消费、分配给股东或者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