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产品和副产品的成本分配
(一)联产品成本的分配【联产品,是指使用同种原料,经过同一生产过程同时生产出来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主要产品。】
联产品的生产特点是:在生产开始时,各产品尚未分离,同一加工过程中对联产品的联合加工。当生产过程进行到一定生产步骤,产品才会分离。在分离点以前发生的生产成本,称为联合成本。
联产品成本的计算,通常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一是联产品分离前发生的生产成本即联合成本,可按一个成本核算对象设置一个成本明细账进行归集,然后将其总额按一定分配方法,如售价法、实物数量法等,在各联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二是分离后按各种产品分别设置明细账,归集其分离后所发生的加工成本。
联合成本在分离点后,可按一定的分配方法,如相对销售价格分配法、实物数量法、系数分配法等,在各联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种产品的成本。
(1)相对销售价格分配法。联合成本是按分离点上每种产品的销售价格比例进行分配的。
(二)副产品成本的分配
副产品,是指在同一生产过程中,使用同种原料,在生产主产品的同时附带生产出来的非主要产品。
确定副产品成本的方法有:不计算副产品扣除成本法、副产品成本按固定价格或计划价格计算法、副产品只负担继续加工成本法、联合成本在主副产品之间分配法以及副产品作价扣除法等。副产品作价扣除法需要从产品售价中扣除继续加工成本、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相应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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