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财考网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第四章“个人转让自有住房”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例题】2X14年12月,丙企业根据国家规定的计提标准计算,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繳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共计97 020元,其中,应计入基本生产车间生产成本的金额为67 200元,应计入制造费用的金额为14 700元,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为15 120元。
丙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67 200
制造费用 14 700
管理费用 15 120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 97 020
应付职工薪酬:
详细问题描述: 老师,单位扣社会保险一般都是月中时就已经先向保险公司缴纳下月的保险费了。按其他应收款应怎么做帐呢? 答疑老师回复: 对于社保应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的,并不是其他应收款。 ①计提生产过程中应付职工薪酬部分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这个工资数是含个人承担保险、公积金和的部分+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的工资数) ——社会保险费(企业承担部分) ——住房公积金(企业承担部分) ②代扣代缴社保金和个税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仅个人承担部分的保险、个税的数)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费(个人承担部分)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③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扣除个人承担部分) ——社会保险金(企业承担部分) ——住房公积金(企业承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费(个人承担部分)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您再理解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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