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具体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原材料的日常收发及结存,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1.科目设置:原材料、在途物资、应付账款、预付账款
“原材料”科目用于核算库存各种材料的收发与结存情况。
“应付账款”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预付账款”科目用于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而将此业务在“应付账款”科目中核算。
2.账务处理
(1)购入材料
①货款已经支出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同时材料已验收入库
②发票账单已到,材料未到
③材料已到,发票账单未到
④货款已经预付,材料尚未验收入库
(2)发出材料
发出材料实际成本的确定,可以由企业从上述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方法中选择。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附注中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