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喜欢的开始:
2018年银行从业考试辅导
您的位置:橙课 > 初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正文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法的本质与特征(08.27)

2015-08-27 19:48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初级会计职称,中华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法的本质与特征(★)(08年单选、09年多选)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理解】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注意】本质与特征是一回事,无需特别区分。

编辑推荐:
基金从业、证券从业、期货从业、银行职业辅导
辅导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书
  • 名师编写
  • 权威专业
  • 针对性强
  • 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
  • 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
  • 梦想成真
设为首页 | 关于橙课 | 相关资质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投诉建议 | 诚聘英才 | 代理加盟 | 联系我们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3422号   京ICP证080339号   京ICP证10027065号-2
Copyright © 2007 - 2020 ck100.com Inc. 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橙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