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喜欢的开始:
2018年银行从业考试辅导
您的位置:橙课 > 初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正文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7.23)

2015-07-23 14:32 来源: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初级会计职称,中华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一)委托加工物资的内容和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成本=耗用材料+加工费+运杂费+税金(收回直接销售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

  如果收回还继续加工,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4个 消费税:烟、酒、化妆品、金银首饰、车、汽车轮胎、成品油、摩托车、游艇、高尔夫、手表、炮、一次性木筷子、实木地板。

  (二)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1.发出物资

  (1)发出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实际成本)

    贷:原材料  (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

  (2)支付运杂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2.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继续加工情况下)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企业)

    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成验收入库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计划成本)

    贷:委托加工物资 (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 (或借方)

  ★需要注意的是,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1)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2)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点击进入论坛讨论>>

编辑推荐:
基金从业、证券从业、期货从业、银行职业辅导
辅导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书
  • 名师编写
  • 权威专业
  • 针对性强
  • 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
  • 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
  • 梦想成真
设为首页 | 关于橙课 | 相关资质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投诉建议 | 诚聘英才 | 代理加盟 | 联系我们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3422号   京ICP证080339号   京ICP证10027065号-2
Copyright © 2007 - 2020 ck100.com Inc. 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橙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