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银行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28、29日。另,新疆和西藏地区考试延期,原定于这两个地区考试的同学可在准考证打印界面在线选择参加专场考试或退考,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为帮助大家备考,网校整理了《个人贷款》相关知识点,以供参考。祝学习愉快!
知识点:个人经营贷款的合作机构管理
(一)严格专业担保机构的准入
1.注册资金应达到一定规模。
2.具有一定的信贷担保经验,原则上应从事担保业务一定期限;信用评级达到一定的标准。
3.具备符合担保业务要求的人员配置、业务流程和系统支持。
4.具有良好的信用资质,公司及其主要经营者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涉案行为等。
5.此类担保公司,原则上应要求其与贷款银行进行独家合作,如与多家银行合作,应对其担保总额度进行有效监控。
(二)严格执行回访制度
存在以下情况的,银行应暂停与该担保机构的合作:
1.经营出现明显的问题,对业务发展严重不利的;
2.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
3.与银行合作的存量业务出现严重不良贷款的;
4.所进行的合作对银行业务拓展没有明显促进作用的;
5.存在对银行业务发展不利的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