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者
除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以外,商业银行的利益相关者还包括存款人及其他债权人、职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等。
商业银行在处理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
(1)银行应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共同推动银行持续、健康地发展;
(2)银行应为维护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提供必要的条件,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利益相关者应有机会和途径获得赔偿;
(3)银行应向存款人及其他债权人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其对银行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作出判断和进行决策;
(4)银行应鼓励职工通过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的直接沟通和交流,反映职工对银行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意见;
(5)银行应在保持银行持续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应关注所在社区的福利、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问题,重视银行的社会责任。
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持续有效的重要保证和促进因素。商业银行定期披露的信息应包括:基本信息、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信息、公司治理信息、年度重大事项等。商业银行应披露下列公司治理信息:(1)年度内召开股东大会情况;(2)董事会构成及其工作情况;(3)独立董事工作情况;(4)监事会构成及其工作情况;(5)外部监事工作情况;(6)高级管理层构成及其基本情况;(7)商业银行薪酬制度及当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8)商业银行部门设置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9)银行对本行公司治理的整体评价;(10)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