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财业务特点
1.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运作的不是银行自有资金,而是客户委托资金,资金最终所有者是客户。理财业务形成的资产一般不在银行资产负债表内反映,除本金或收益保障类外,不反映为银行账户资产和负债。从这个意义上讲,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本质上是代理业务,不是银行的自营业务。
2.客户是理财业务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商业银行在尽责履行合约义务的前提下不对客户资产价值减损承担责任,理财业务的主要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均由委托投资人承担。
3.银行理财业务是“轻资本”业务。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不占用或者很少占用银行资本。除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外,其他非保本理财产品都不会耗用银行资本金。
4.理财业务是一项金融知识技术密集型业务。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依赖专业风险管理技术为客户创造风险收益,通过将来自利率、汇率、信用、商品、股票及其他市场的风险因素进行组合、搭配、转移并合理定价,从而设计出不同的理财产品。可见,理财业务具有金融知识技术密集、需要不断创新的突出特点。
(二)与传统信贷业务的差异
1.资金来源及银行义务不同。
传统信贷业务中,资金来源为银行存款,资金成本较低,商业银行不承担信息披露的义务,但需要履行“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的义务。
理财业务中,资金来源为投资者的资金,资金成本较高,商业银行需要承担信息披露的义务,充分揭示业务风险,但理论上不承担刚性兑付本息的义务。
2.交易结构不同。
传统信贷业务具有定型化的特点,业务办理过程中交易结构及各交易要素均已确定,营销人员仅是与客户就利率、期限等交易要素进行磋商。
而理财业务具有定制化特点,业务办理过程中有独立的产品设计环节,经产品设计后的融资方案,常出现各类金融工具的嵌套对接,交易环节、层次较多。
3.风险因素不同。
传统信贷业务中,商业银行主要承担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审批、贷后管理、风险计量、不良贷款处置等信贷管理机制主要都是围绕信用风险展开的。
理财业务中,商业银行主要承担的是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但随着“理财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到“卖者有责”的消费理念、监管理念转变,商业银行需承担的信用风险范围也呈扩大趋势,产生于传统信贷业务中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在理财业务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