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级的依据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1)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投资资产和投资比例;
(2)理财产品期限、成本、收益测算;
(3)本行开发设计的同类理财产品过往业绩;
(4)理财产品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风险。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结果由低到高应当至少包括5个等级,即从风险一级至风险五级。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等级超过5级的,应同时对外披露其与5个风险等级的对应关系。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
风险标识 |
风险评级 |
评级说明 |
适用投资者 |
一级 |
极低风险 |
提供本金及收益保障,或者提供本金保护且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概率极低 |
保守型投资者 |
二级 |
较低风险 |
不提供本金保护,但本金亏损的概率极低,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概率极低 |
稳健型投资者 |
三级 |
中等风险 |
不提供本金保护,但本金亏损的概率较低,预期收益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平衡型投资者 |
四级 |
中高风险 |
不提供本金保护,且本金亏损概率较高的产品,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较大 |
积极型投资者 |
五级 |
高风险 |
不提供本金保护,且本金亏损概率高,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大 |
激进型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