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对开发商及合作项目审查
(1)重点审查开发商的资质、资信等级、领导层的信誉及管理水平、资产负债及盈利水平;已开发项目建设情况、销售情况、履行保证责任的意愿及能力、是否卷入诉讼或纠纷、与银行业务合作情况等。
(2)加强对合作项目的审查。
2.加强对估值机构、地产经纪和律师事务所等合作机构的准入管理
在该类机构的选择上,银行应把握以下几条总体原则:
(1)具有合法、合规的经营资质;
(2)具备较强的经营能力和好的发展前景,在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3)内部管理机制科学完善,包括高素质的高管人员、有明确合理的发展规划、业务人员配备充足和有完善的业务办理流程等;
(4)通过合作切实有利于商用房贷款业务的发展,包括可以拓展客户营销渠道、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和客户服务质量、降低操作成本等。
3.业务合作中不过分依赖合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