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部审计和银行监管侧重点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银行监管侧重于金融机构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的分析和评价;外部审计则侧重于财务报表审计,关注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可靠性。
只有当外部审计机构按照有关监管法律的授权或接受监管当局的委托对商业银行进行审计时,其工作才具有风险监管的性质。
(2)外部审计和银行监管的方式、内容、目标存在共性。外部审计和银行监管都采用现场检查的方式。无论是外部审计还是银行监管,都将审查银行会计信息、管理信息以及相关记录,促进和保障银行经营管理信息的真实、准确、合规,并将其作为基本目标之一。
(3)外部审计与银行监管相辅相成。外部审计报告是银行监管的重要资料,银行监管政策、相关标准和准则也是实施外部审计所依据和关注的重点。同时,在一定条件下,监管部门通过要求、委托外部审计机构,实现对银行业务和经营管理信息的检查。二者互相配合并形成合力,既能促进银行机构完善管理,也能促进监管部门完善监管,从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4)外部审计和监管意见共同成为市场主体关注、评价、选择银行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