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贷款的受理
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港澳台居民还乡证、居留证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材料,包括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
3.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涉及抵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一般操作模式下,财产共有人在借款(抵押)合同上直接签字,可无书面声明]。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并提供能证明保证人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
6.购房首付款证明材料,包括借款人首付款交款单据(如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首付款尚未支付或者首付款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要提供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7.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