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部门在高管层(首席风险官)的领导下,负责建设完善包括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工具方法、信息系统等在内的风险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各项风险管理工作,对银行承担的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监测、控制、缓释以及风险敞口的报告,促进银行稳健经营、持续发展。
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门设置情况来看,普遍做法是按照“三道防线模式”划分风险管理职责,设置风险管理部门。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基于风险管理的专业化分工,以及完善“内生”的业务经营与风险管理的有效制衡、自我约束机制的需要,国际银行业相继启动了风险管理组织架构重建工作。
银行风险管理部门设置应与银行的经营管理架构、银行业务的复杂程度、银行的风险水平相适应。整体把握上,一是要将银行承担的各类主要风险全部纳入统一的管理框架;二是风险管理部门设置上,在关注各单类型风险的管理基础上,还要从银行整体层面对不同类型风险进行加总、资本充足程度进行评估,理清不同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职责及相互协作关系,避免职责重叠或空白;三是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要独立于业务经营等风险承担部门;四是风险管理要贯穿在业务经营流程之中,进行积极、主动的风险管理,既为业务经营提供专业支持,也要控制业务经营承担的风险水平。
风险管理部门要具有独立性。2010年巴塞尔委员会颁布的第三版《加强银行公司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强调了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履职的独立性,明确指出“风险管理部门必须与接受风险评估的业务部门保持充分独立。”
风险管理部门要具有权威性,一是风险管理人员应充分具备从业经验和任职资格,包括掌握金融市场、金融产品以及风险管理方面的知识;二是要掌握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完全消除风险、规避风险,而是建立在充分认识风险、分析风险的前提下,有选择地经营风险、管理风险,获取风险溢价,从而创造价值。